一、假释出狱快还是减刑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它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限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就应依法撤销假释,将其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处理。
而减刑则是对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得,适当减轻其原判的刑罚,包括从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或者从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刑法没有规定考验期限,对于被减去的刑罚也不存在再次执行的问题。
假释可以回家,减刑不可以,还需要在监狱中服刑,所以,就出狱而言,自然是假释更快。
二、申请假释的材料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六)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被判决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三、假释的适用条件
(一)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中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才能适用假释,因为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刑罚执行,才能确切地掌握犯罪分子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会再危害社会。
(三)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