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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日期:2020-11-28 21:31:08    点击:
         张国平律师(电话13691800002)系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曾在深圳公安经侦部门工作10年,专业从事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具有25年以上一线实务办案经验。曾代表深圳市公安局参加广东公安经侦“大练兵”比武技能竞赛; 荣获“南山区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业务领域: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企业反舞弊反贪贿、经济犯罪防控维权与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及刑事风险防控、刑事危机应对、刑事辩护等。
知识产权业务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包括全国首例网络游戏外挂刑事案件(张某等人非法经营腾讯QQ幻想游戏案)、南山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经纬科技公司手机设计方案被侵犯案)、南山区首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件(温州嘉泰公司侵犯大族激光公司激光打标机控制软件著作权案)在内的众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所办理的多起案件先后入选2006年和2007年“深圳市十大知识产权事件”,及被推选评定为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两级经侦部门“经典案例”;其个人入选广东省公安厅经侦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人才库”,并曾代表深圳市公安局参加全省经侦业务“大练兵”比武荣获前茅,荣获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为计算机软件、网络游戏、新能源等多个行业的公司提供过诉讼维权和专案顾问咨询等法律服务,曾担任包括华为、腾讯、禾望电气、新宙邦、迈瑞医疗、芯海科技、法国萨基姆通讯公司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专项顾问,为其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信息资产安全等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
         曾为浙江舜宇光学集团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服务;为大族激光公司PCB数控钻孔机技术秘密被侵犯案、金蝶软件公司商机系统核心客户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案、迈瑞公司监护仪产品技术秘密被侵犯案、江苏山亿新能源光伏变流器技术秘密被侵犯案、某上市公司网络游戏技术秘密被侵犯案等一系列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提供过专业法律服务,在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此外为多位企业高管和员工提供过被控告侵犯商业秘密罪方面的刑事危机应对、刑事辩护等专项法律服务。
 
 
                                                             张国平律师经办侵犯商业秘密案典型案例
 
公安经侦任职期间典型案例:
  于深圳公安经侦任职期间曾成功办理过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包括企业发生的侵占财产、商业贿赂等各类内部舞弊案;包括全国首例网络游戏外挂刑事案件(张某等人非法经营腾讯QQ幻想游戏外挂案)、南山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经纬科技公司手机设计方案被侵犯案)(其他经办侵犯商业秘密罪成功案例被侵权方包括:迈瑞医疗、波顿香料、捷顺科技、雷曼光电、大族激光、同洲电子、腾讯等)、南山区首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案(大族激光公司打标机控制软件著作权被侵犯案)以及假冒思科、三星、辉瑞、瑞典阿特拉斯等注册商标案在内的众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所办案件评为2006年和2007年“深圳市十大知识产权事件”,及被推选评定为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两级经侦部门“经典案例”;个人曾获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入选广东省公安厅经侦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人才库;曾代表深圳市公安局参加全省经侦业务“大练兵”比武业务技能竞赛荣获佳绩。
 
律师执业期间典型案例展示:
  一、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业务方面:
  ●2013年办理大族激光数控钻孔机床商业秘密被侵犯案,为大族公司提供报案维权法律服务,筹划解决方案、取得维权成功;
  ●2013年为某电气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渉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提供专案顾问及危机应对,帮助企业解决危机成功上市;
  ●2013年为某软件上市公司商机系统客户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案提供专案顾问服务,帮助企业筹划制定维权方案,取得成功;
  ●2013年为江苏某新能源公司光伏技术商业秘密被侵犯案提供专案顾问,指引证据搜集、提供解决方案,推动案件维权成功;
  ●2013年为某上市公司网络游戏技术秘密被侵犯案提供专案顾问,帮助企业维权成功;
  ●2014年为某生物医疗上市企业监护仪技术秘密被侵犯案提供专项顾问咨询;
       ●2014年为崔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提供刑事辩护;(深圳福田区检不起诉)
  ●2014年为夏某侵犯某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提供刑事辩护;
  ●2015年为浙江舜宇光学集团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服务;
  ●2012-2015年受聘担任华为公司专家顾问,为其于商业秘密保护、信息安全和企业反舞弊方面提供专案指导、工作平台建设、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制定、工作技能培训等专项服务;
  ●2016年受聘担任腾讯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法律服务;
  ●2018年经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局、司法局推荐选拔,受聘担任“南山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维权委专家委员;
       ●2020年参与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项目并为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技能培训服务;
       ●2020年为迈瑞医疗公司(300760.SZ)提供包括企业反舞弊调查流程设计和企业反舞弊专业技能培训等法律服务;涵盖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类舞弊行为的处置应对;
       ●2021年为深圳某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被竞争对手控告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提供刑事危机应对法律服务,通过积极举证抗辩等妥善应对,成功避免了被刑事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为芯海科技(688595.sh)公司提供商业秘密保护维权专项顾问法律服务;
       ●2022年为央企中国华润集团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题教育培训;
       ●2022年担任新宙邦公司(300037.SZ)商业秘密保护常年法律顾问;并为其提供技术秘密侵权专案维权服务;
       ●2022年为深圳某芯片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侵权专案维权服务,开展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控告的解决方案、证据搜集等专案顾问指导法律服务。
 
       二、刑事辩护业务:
  张国平律师尽心尽力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曾为多起经济犯罪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过成功辩护,多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所辩护的经济犯罪案件包括2013年深圳市某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缓刑)、崔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深圳福田区检不起诉)、夏某侵犯深圳元征科技公司商业秘密案、深圳某重大商业贿赂案、深圳钱海创投公司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批捕)、万盈金融涉嫌46亿集资诈骗和非吸案、2020年西安某公司负责人涉嫌8亿案值合同诈骗案(深圳市检不起诉)、梁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取保候审及缓刑)、2022年深圳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案(前海区检不批捕)等在内的多起案件,当事人多获得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和轻判等成功辩护结果,展示出了良好的法律水平和丰富实战经验。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内容有哪些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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