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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反舞弊反贪贿
日期:2020-11-28 21:38:40    点击:
一、“职务便利”的含义是什么?

“利用职务便利”是舞弊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客观要件之一。“职务”是指具有一定管理权的职责,对他人得到或者失去某种利益有制约决定作用的工作和地位;“便利”就是一种便利条件或者方便条件。虽然在个罪中“职务便利”的内涵与外延不尽相同,但也有其共性,通常认为,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利用主管、管理、经手、保管本单位财物的权力。

“主管”是指行为人虽不具体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但有批准、调拨、安排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自己主管的本单位财物的职权。主要指领导人员的职权,例如单位的董事、经理等高管人员具有支配单位财物的职权。

“管理”是指行为人对单位财物直接负有保管、处分和使用的职权,即对单位财物具有一定的处置权。例如会计、出纳等都具有一定的管理单位财物的职权。

“经手”是指行为人虽不负有管理、处置单位财物的职权,但因工作需要,单位财物一度由其经手,行为人对单位财物具有临时的实际控制权。例如单位的采购员具有领取、报销业务费用及出差时经手财物的临时实际控制权。

无论是主管、管理、经手还是保管,归根究底都具有一定的管理性。高管人员对单位财物有概括性的管理职权,负责计划的制订、实施,商品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的确定等;而会计、出纳等人员负有财务的预算、决算,物资的采购、使用、调配等更为具体的管理职权;而仓储人员则担负保护管理单位仓储财物的职权。管理性是职务行为的本质特征,判断某种工作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要看其是否具有管理性,即该工作人员对单位财物有无实际的组织、计划、指挥及协调等权力。

二、利用职务便利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工作人员通过审批权、决定权等职权侵占公司资产、索取收受贿赂是最为常见的舞弊方式,泄露商业秘密也是常见的舞弊行为。

1. 资产侵犯型舞弊

资产侵犯型舞弊涉及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两个罪名: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此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基于业务占有或者基于职务控制、支配单位财物的便利。

虚报与篡改是侵犯资产型舞弊中的常见手段,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虚报业务:如单位业务人员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单位财产等;

(2)虚报应付款:虚构或虚高应付合同款项或业务支出等;

(3)虚报“好处费”: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好处费”为法律所认可,但业务人员据此虚高或者虚构“好处费”,涉嫌舞弊违法;

(4)虚假报销: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夸大、虚假报销费用;

(5)篡改支票:通过伪造盗窃支票或偷盗签发空白支票,转移资金到个人账户;

(6)篡改系统数据: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利用单位系统内部漏洞,篡改数据侵占挪用单位资金。另外,可通过财务人员作假帐填平账的行为获知其掩饰舞弊之目的。

讲一个小案例,涉案经理负责公司支票提现,公司从银行账户提取资金时,由该经理提出申请、填写支票内容与金额并提现。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该经理代公司收到的现金并未全部如实入账;经核对公司银行账户支票提现记录,发现其存在多提现、少支出的情况;并且发现该经理通过其备用金账户虚假做账侵占公司资产。利用职务上负责财务的便利,代收公司现金款项、代公司提现支票不如实入账,是典型的资产侵犯型舞弊。该经理对自己掌管的备用金账户采用虚假方式做账,将公司的财产占为己有,已经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2. 行贿受贿型舞弊

公司企业中的行贿受贿型舞弊一般属于商业贿赂的范畴,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与受贿均包含在商业贿赂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回扣: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行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2)折扣: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3)赠送礼金: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不属于商业贿赂。

刑事领域的商业贿赂包含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而职务舞弊基本上限于这两个罪名。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常常以单位名义实施,很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例如一起案件中,某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A承接了某汽车公司B的年度广告外包业务,汽车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副总要求该项目的部分业务分包给其指定一公司C,后该分包公司C拿到钱款后并未履行业务,但A根据商业习惯知道是作为好处费给掉,因此没有向C追回钱款。后B公司的分管副总因

3. 侵犯商业秘密型舞弊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窃取公司的机密信息、数据,出卖商业秘密给竞争对手,以此获取回报。

实践中,该类行为常见于技术性企业。例如:某电子科技公司技术员通过盗取其他员工账户的方式,侵入数据库窃取公司的机密技术资料,并上传至百度云账户及家里的个人电脑。调查过程中需要利用电子取证技术,通过数据筛查、数据恢复、行为分析等综合调查手段,查清技术秘密被该员工存储至百度云盘、邮件、个人电脑硬盘、移动硬盘等细节,才能成功阻止了该核心技术秘密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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