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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事知名辩护律师
日期:2021-07-15 20:50:52    点击:
  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法定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将会被剥夺终身人身自由,在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因此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无期徒刑执行方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无期徒刑执行方法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的执行和有期徒刑是相似的,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无期徒刑假释条件

  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

  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相同,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假释。

  三、无期徒刑怎样执行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

  3、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无劳动能力的外,都必须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5、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第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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