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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涉嫌诈骗律师
日期:2021-07-06 21:03:15    点击:
  诈骗罪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种犯罪类型,大家如果遇到诈骗电话或者已经被诈骗了,一定要及时的报警处理,诈骗犯罪达到立案标准,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那么诈骗多少钱立案条件?

  一、诈骗多少钱立案条件

  事实上,一般来说,只要被骗5000元就可以直接立案,如果诈骗累积金额不够5000元,是不能在公安局进行刑事案件立案的。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诈骗犯罪,通常限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二、构成诈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合同诈骗罪管辖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恶多端、民愤极大,在原居住地审判可以发挥更好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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