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银行柜台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旨在提醒用户取钱后要点清楚钱款数额,过后少了就不能再找银行。既然可能存在少取的情况,那也会有取多的时候,如果银行多找了一万块,我们拿去花掉了会构成侵占罪吗?
是否构成侵占罪,我们首先得看何种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有人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变成自己所有,之后所有权人要求返还,此人拒绝返还的,且该财物数额达到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就构成侵占罪。
简单来说,如果银行多找了一万块,我拿去花并不会构成侵占罪,因为钱为种类物,不属于特定物,花掉了不等于全部消灭了。
只有后续银行发现了该失误后,来找我要,我拒绝返还这一万块,我才构成侵占罪。
一旦构成侵占罪,就会根据拒不返还的数额,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这两种量刑幅度内定罪处罚,也有可能判处罚金。
另外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利益,受损失方有权请求返还该不当得利。
故由于银行失误多找的一万块,本就没有法律依据,归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返还给银行。
于刑于民,对于银行多找的钱我们都没有所有权,切莫因为贪小便宜,而酿成不必要的后果!
